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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管委会对关于南汇东滩湿地保育等方面的政协提案的答复(2019年、2018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在南汇东滩禁猎区内的沿海防护林设立的《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通知》告示牌

  ——过境南汇东滩的紫寿带,2020.5.13摄于世纪塘“魔术林”(刺槐林)

  ——1#和2#水禽保育区。这两片相邻的区域现在已被新开挖的河道“包围”成“孤岛”。若能适当修复水生态环境,将成为十分理想的雁鸭类水鸟停歇/觅食地和夏候鸟营浮巢的繁殖场。

  ——1#水禽保育区(残存的原来的“木栈道区”)局部

  ——在2#水禽保育区“站桩”的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摄于2020.5.13

  ——2#水禽保育区(现存积水坑塘)局部

  ——东港大道以南、南港大道以东、环湖三路外侧、世纪塘内侧的3#、4#、5#、6#水禽保育区和7#震旦鸦雀保育区。据未经证实的消息,4#、5#、6#水禽保育区所在区域为规划建设的“湿地公园”。


  ——东港大道南侧,毗邻3#水禽保育区的填土作业区(2020.5.13)

  ——小桉路北侧的3#水禽保育区,该区域内有芦苇荡和曾作为水产养殖塘的积水深坑塘。

  ——小桉路南侧的4#水禽保育区,该区域内有芦苇荡和曾作为水产养殖塘的积水浅坑塘。

  ——赤风港东北岸的5#水禽保育区,该区域基本为曾作水产养殖塘的积水深坑塘。目前养殖户正在抽水,准备“干塘”起捕剩余水产。

  ——赤风港西南岸的6#水禽保育区,该区域基本为曾作养虾塘的积水浅坑塘。目前已基本排干水。

  ——7#震旦鸦雀保育区。主要是芦苇荡,该区域内开辟有钟杨红树林实验苗圃(钟扬红树林临港基地):


【前言】


  为增进公众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了解,我们选录了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在其官网主动公开的对“两会”代表、委员提交的有关临港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开发方面的提案的答复,以及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职责,供关心南汇东滩湿地保育的读者参考。

      萤火虫环境保育志愿者小组

      2020年5月13日


【信息选录】


  上海南汇东滩湿地保护问题在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的信息(选录)


  (2019.05.08)对九三学社浦东区委《保护开发南汇东滩湿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提案(第154号)的答复

  (2019.02.21)对九三学社浦东区委《关于浦东推动‘旅游+高端制造’融合发展,打造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城区的建议》的提案(第151号)的答复

  (2018.12.21)对费铮翔委员《关于加快南汇新城旅游大环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71号)的答复

  (2018.05.21)对郑建好委员《关于推进临港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项目的建议》的提案(第744号)的答复

  (2018.05.21)对李建超、潘美仙、徐瑶玲委员《关于推进临港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项目的建议》的提案(第005号)的答复

  (2018.05.18)对张悦、曹建华、吴焕淦委员《关于建设上海中医药特色森林公园,将临港地区打造成健康中国体验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第0236号)的答复

  (2018.05.09)对曹艳春委员《铲除临港地区的一枝黄花,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第0018)的答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处、商业和文体旅游处、规划和自然资源处、生态和市容管理处职责


【相关】



    对新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19714.html


    索取号:

  ZD01-20190508-001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2019〕15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

    信息名称:

  对新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两会办理公开

    内容:

九三学社浦东区委:

  贵委提出的《保护开发南汇东滩湿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提案(第15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滩湿地的形成和临港的定位

  南汇东滩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江口南槽南岸与杭州湾北岸之间,北起川杨河,南至芦潮港,是上海海岸带重要滩涂区域。该区域历史上经过多次促淤和围垦,是围海造田、吹沙成陆形成的人工造地。由于圈围成陆、地势低洼,且东部地区尚未纳入当前开发建设时序,故呈现出“湿地”景观,目前尚没有规划意义上的永久湿地。

  同时,临港新城外围沿海滩涂,由于受长江河口上游泥沙沉积、潮流水动力影响,不断淤积,加上工程促淤作用,还在向外延伸拓展,目前正在形成近130平方公里新生滩涂“湿地”。

  当前生态文明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上海在2040规划中将建设成为生态之城,临港新城作为上海和中国沿海新型城市,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多重压力,区域生态安全也面临考验,我们将以生态优先的原则,临港新城围绕“两区两城”(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开放创新先行试验区以及国际智造城、滨海未来城)的功能定位,有效解决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

    二、已做和在做的工作

  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2007年南汇东滩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区长40.30 km,宽为2.80~4.90 km,总面积为122.50 km²,以保护迁徙鸻鹬类和越冬雁鸭等野生鸟类为主。2018年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浦环保市容[2018]349号文),针对东滩重点保护区域,区林业部门牵头渔政、水务、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勤联动机制,重点打击利用投毒、网捕、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区域用地管控。生态环境是临港地区发展的最大优势。作为体现未来发展理念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临港地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原则,高度重视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和环境营造。对上述区域一直注重严格保护和管控,在编的《南汇新城总体规划纲要(2017-2035)》中,将规划集中建设区外东滩湿地列为三类生态空间,划入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在滩涂农业功能方面,截止到2018年,南汇新城镇行政区域基本农田面积为1.33万亩,粮食种植指标为4.43万亩,在2018年11月完成的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农业“三区”( 蔬菜生产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三区”)划定, “东滩”区域除LS4地块为粮食生产保护区(为基本农田),其余区域暂无其它农业规划。

  3、着手专业评估论证。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东滩鸟类湿地选址规划研究,临港管委会结合城市规划,本着“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中的湿地保护”为原则,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已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海临港新城鸟类与栖息地现状进行评估,着手制定南汇东滩鸟类栖息地变化评估与保护方案,就候鸟湿地的规划设置做进一步研究论证,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此同时,上海临港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4、适当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也作为生态资源中不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预防自然灾害、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临港地区一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截止到2017年底,浦东森林覆盖率为15.3%(全市16.21%),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95%。南汇新城镇行政区域的森林覆盖率仅为11.15%,浦东新区下达南汇新城镇“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11.15%提高到15.53%的任务目标。所以,在临港新城地区,合理搭配、有规划、有步骤的增加人工林,是客观需要的。同时,在实施植树造林的过程中,已尽可能避开现状“湿地”,减少对鸟类打扰,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人工造林科学有序。

    三、下一步工作

  1、以生态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品质。对于开发滩涂湿地和旅游观光功能的建议,临港地区围绕“两区两城”的功能定位,已先后引进了包括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海昌海洋公园、上海天文馆、冰雪之星等重点项目,打造了富有特色的商业、旅游、文化品牌。南汇东滩湿地是临港地区重要的生态资源,九三学社浦东区委提出的保护南汇东滩湿地资源生态系统,开发规划湿地资源,开发滩涂湿地旅游观光、科教、农业功能的提议,符合临港地区旅游发展的大趋势,有助于提升临港地区城市活力和品质。

  2、以生态资源优势加大科普宣传。管委会将依靠地利,做好滩涂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和鸟类生息环境的科普调查研究,积极发挥滩涂湿地的科普作用,积极营造科普氛围;在“家门口”科普宣传中加入湿地生态、鸟类保护、海洋农业等相关科普元素;利用暑假、节假日等时节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湿地和鸟类保护等科普活动。

  3、以生态资源优先统筹规划发展。对于目前南汇东滩湿地面临的困境,管镇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明确镇内各类生态空间的保护面积、保护等级、控制要求和规划策略,并于2019年1月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南汇新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将紧密围绕临港“两区两城”的功能定位,以交通、生态、功能等协同发展为重点,开展多维度区域协同治理,统筹规划发展目标和战略。以南汇东滩湿地为主的生态空间保护和开发拟列入规划重要内容之一。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申港大道200号

邮编:201306

联系人:朱江

电话:68283676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9-05-08



    对新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19893.html

    索取号:

  ZD10-20190221-001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经〔2019〕19号

    关键词:

  提案会办意见

    信息名称:

  对新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公开类别:

  两会办理公开

    内容:

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九三学社浦东区委提出 “关于浦东推动‘旅游+高端制造’融合发展,打造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城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临港地区围绕“两区两城”的定位,即:“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开放创新先行试验区以及国际智造城、滨海未来城”,已引进一批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等高端产业,形成了“6+1”产业发展格局。九三学社浦东区委提出的临港在引入高端制造、智能装备企业入驻,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同时,着力考虑工业旅游的发展需要,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的提议,符合临港地区旅游发展的大趋势。

  我委在2018年已委托港城集团下属滴水湖商旅公司展开工业旅游线路探索,通过对相关企业的实地调研及沟通,形成一条观赏性强、科普性高的工业旅游旅游线路,涉及的单位有: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展厅、上海交通大学弗劳恩霍夫协会智能制造项目中心、上海智能制造系统创新中心、临港国际智能制造展示交易中心、新松机器人临港产业基地、上海电气临港重装备制造基地、上海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展厅等。而中国航海博物馆也已形成了工业旅游标准化建设,成为上海市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优秀单位(2018年度),从2010年开馆至今,已累计接待百万次游客。

  工业旅游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更能推进企业树立文化旗帜,突出文化特色。九三学社浦东区委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前瞻性,是推动临港旅游发展的一项建设性建议,我委作为临港地区管理部门,将在临港地区旅游发展规划中,做好工业旅游发展布局,并在相关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我委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      


承办单位地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邮编:201306

联系人:罗奕君

电话:68283399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9-02-21



    对浦东新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18669.html


    索取号:

  ZD07-20181229-001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经〔2018〕109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

    信息名称:

  对浦东新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

费铮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汇新城旅游大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71号)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临港地区旅游及临港未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临港·南汇新城(以下简称临港)位于上海最东南端,总面积约315平方公里,主要旅游资源集中于主城区。临港主城区区域范围约67平方公里,以5.56平方公里的滴水湖为核心,周边分布有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鲜花港、滨海森林公园等著名3A、4A级旅游景点,以及书院人家、葵园等农家乐特色体验,帆船、皮划艇、游船等丰富的水上体验项目。临港同时还拥有海岸线长13公里,得天独厚的观海区位与滴水湖自然水域,两者融汇成地区特色的滨海景观,再加上多所蕴含海洋文化的综合性大学,这些都为临港打造旅游大环境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已于2018年11月16日正式运营,在未来的3-5年内,上海天文馆、冰雪之星也将逐步建成、开业。在今年海昌海洋公园开园后,临港地区年客流量近500万人次,到2020年,随着上海天文馆、冰雪之星等项目陆续开放,临港地区年客流量近1000万人次。临港将逐步建成以产城深度融合、生态美丽宜居、海洋文化繁荣为内涵的“滨海未来城”。

  费委员针对临港旅游大环境建设提出七点建议,经认真研究,多方探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增加常住人口

  从当前及长远看,临港要打造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开放创新先行试验区以及国际智造城、滨海未来城,人才是关键。一直以来,我们积极营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致力于打造一座“生活最舒适、人才最向往”的活力新城和“创新创业人群近悦远来”的人才高地。

  截至目前,针对引、育、用、留等环节,管委会深入调研、制定细则,形成“1+10”人才配套政策。其中“1”是指临港“双特”政策,“10”是指高层次人才奖励、领军型人才直接贡献奖励、“临港英才”奖励、人才培育平台资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大学生实习补贴、人才家政服务以及“五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等。同时,打造“线上+线下”人才服务联动平台,优化人才服务软环境。通过人才项目的打造、引进,逐步增加常住人口。

  同时,随着上海电力学院的入驻、特斯拉项目的引进,临港地区人口将进一步集聚。下一步,管委会将深入研究并落实人口集聚的特征、体系、需求及保障措施,并根据临港高端产业和高品质新城建设,针对临港城市发展定位,积极引入人才,结合新一轮“双特”政策的制定、实施,努力形成门类齐全、梯次合理、充分满足人才发展需要的人才政策体系、服务保障体系。

    二、针对主题旅游区开业的机遇

  海昌海洋公园已于2018年11月16日正式对外开园,在未来几年内,上海天文馆、冰雪之星等项目正式开业、运营,临港将形成“两园两馆一中心”的旅游格局,两园即:海昌海洋公园、冰雪之星;两馆即: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天文馆,一中心即:帆船帆板运动中心。在临港主题旅游区逐步形成的格局下,临港管委会牵头多部门,开展滴水湖旅游休闲季、长三角旅游联盟一体化等会议,对接市、区商务委,通过旅游进社区、参加旅交会、浦江两岸旅游推广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临港。

  深度挖掘有限空间的旅游资源,实现地区联动。滴水湖周边的旅游资源虽然还有限,但在现有的水上运动俱乐部经营上,也将打造成大众化运动项目,吸引更多市民能够体验滴水湖的水上乐趣。除了滴水湖景区,临港地区内的旅游资源之间的联动也是推动临港旅游发展的重要环节,至今已开展“滴水湖旅游休闲季”等活动,联动临港地区部分景点、酒店,同时也有临港旅游景点套票联合出售,建立滴水湖旅游交流常态化机制,与中国航海博物馆、鲜花港、滨海森林公园、书院人家、葵园、皇冠假日酒店等景点、酒店配套联动,一同打造临港地区的旅游品牌特色。

    三、针对多样性的住宿形式

  在现有住宿形式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多样性住宿形式。目前临港地区酒店主要为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南汇嘴智选假日酒店、锦江之星、如家精选、临港豪生大酒店等酒店。2018年11月16日,上海海昌海洋公园主题酒店已对外营业,海昌园内将有客房数309间,分不同主题,已形成“海洋公园+酒店”的体验模式,为游客带来全新的体验。未来冰雪之星项目、陆家嘴广场项目、港城广场等配套酒店将对外营业。临港地区内,如书院镇,已形成以“临栖湾小镇”、“流年格”民宿为代表的特色乡村住宿模式,现书院镇已成为浦东新区民宿示范区,未来在各级部门支持下,将逐步盘活书院民宿资源,带动更多当地居民自主创业。未来临港将有丰富临港的住宿形式,以及不断增多的住宿酒店的体量和规模。

    四、针对内外交通建设及服务

  目前临港地区对外交通主要以轨道交通16号线、沪芦高速S2为主。经前期与轨交公司沟通,拟于2019年增加地铁16号线运能,增加至6节编组,保障临港地区及沿线居民出行。针对临港-浦东机场联络线的建议,目前已对接相关市场主体,拟在临港-浦东机场之间增加定点巴士,后续将根据对接情况加快推进。根据沪通铁路整体规划方案,已根据沪通铁路规划情况,进一步研究临港-浦东机场之间的市运铁路规划方案。为加强临港地区内部交通建设,现已开通临港产业区至书院地铁站,主城区宜浩佳园小区至临港公租房、产业区定点班车以及临港至张江园区定点班车。

  近年管委会和新城镇对临港公交服务一直很重视,每年都建议和协调新区公交行业管理部门对公交线路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和调整,如2017年新辟申港4路,六院就医定班线,2018年新辟了海洋短驳环线1135路,电力学院定班线等,每年投入近1000万元用于提升公交服务补贴。另外,为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临港率先在外环外区域建设了公交站点信息化,公交实时到站信息即时获取,便捷出行。

    五、针对开放农业旅游产品

  为进一步挖掘临港特色旅游资源、文旅项目和旅游设施,打造临港全域旅游生态圈,2018年我们对临港地区主要旅游资源进行了调研和梳理,形成临港七大特色主题旅游线路,在各大媒体陆续推出生态休闲家庭之旅、海洋文化体验之旅、青春韵动健康之旅、日月星辰浪漫之旅、文艺清新放松之旅、果蔬亲子采摘之旅、智能制造工业之旅。其中果蔬亲子采摘之旅,挖掘临港各季农产品草莓、西瓜、桑葚、水蜜桃等资源,进行旅游+采摘模式推广宣传,助力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

    六、针对打造旅游购物平台

  随着临港主城区人流逐步集聚,旅游项目逐步开放建设,配套旅游购物平台也逐步推出。2018年元旦,港城新天地商业中心对外开放,新天地集聚了星巴克、必胜客、SFC、KFC等餐饮娱乐设施40余家,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新天地是集休闲娱乐、餐饮、生活服务、住宿、亲子教育为一体的社区型商业体,在新天地对街,卜蜂莲花超市也将于2019年底正式对外开放。而在临港泥城镇,已开放宝龙城市广场,为居民提供购物便利。在2018年11月15日,芦潮港首家综合商业体也已开业,该商业体以临港海滨休闲广场为主线,结合芦潮港海鲜特色,集聚海鲜餐厅、海鲜加工坊等业态,为市民游客享受海鲜盛宴提供便利。

    七、针对健康旅游配套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丰富滴水湖健康旅游配套,港城集团正在推进春花秋色公园、环湖80米景观带等建设,陆续开放了环湖景观带BCDE区、春花秋色公园一期等区域,区域内包含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儿童游乐区和各类休闲设施,其他区域也将根据建设进度逐步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满足游客及附近居民对公共开放空间的需求,丰富滴水湖区域健康旅游公共配套设施,营造休闲旅游的氛围。

  在五一、国庆、元旦等节日,临港地区亦举办丰富的各位主题活动。同时,也形成了滴水湖迎新跑、滴水湖铁人三项赛、海洋节等品牌活动,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选择。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临港旅游发展的关注,也热忱欢迎更多的人直接投入到临港旅游的开发建设中,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临港的知名度将进一步的提升,临港的旅游也会越来越成熟。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A539

邮编:201306

联系人:林发明      

电话:18018880880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8-12-29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44号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9716.html

    索取号:

  ZD07-20180521-003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经〔2018〕41号

    关键词:

  提案的答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44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

郑建好委员:

  您在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临港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项目的建议》提案(第744号)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临港地区旅游及临港未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针对提案中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临港, 2003年开发以来至今已走过十五年的风风雨雨,从“潮来一片汪洋,潮去一片芦苇荡”,到今天发展成由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主产业区、综合区、主城区及临港奉贤园区六大板块,共315平方公里组成的上海“最后一块宝地”。

  郑委员提出的推进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的项目对促进临港建设集旅游休闲、运动娱乐、商业赛事等于一体的滨海新城有特殊的意义。

    一、重特色、精打造、深挖掘,努力发展临港特色旅游品牌

  委员建议“把临港地区建成具有湖海文化的集旅游休闲、运动娱乐、商业赛事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海洋文化旅游集散地”。

  2015年,临港编制了《上海临港主城区旅游发展规划》,该规划对滴水湖及周边的水上运动方向有以下的发展预期:将滴水湖打造上海休闲娱乐目的地、体育休闲运动目的地,集水上运动游乐、体育运动、旅游演艺、休闲度假于一体。

  临港管委会积极推动地区内旅游资源之间的联动。现已推出滴水湖环湖80米景观带、滴水湖西岛、春花秋色公园等自然景观资源,还有已经开放的中国航海博物馆,预计于2018年暑期正式开园的海昌海洋公园,该园年接待设计规模达到300 万人次,成熟之后将达到500万人次,将有力拉动临港海洋类重点项目发展。以及全球建筑面积最大的上海天文馆在临港开工兴建,2020年建成开放。冰雪之星项目也在进一步推进中,争取2018年年底开工。形成以“两园两馆一中心”(海昌+冰雪之星;航博馆+天文馆;帆船帆板中心)的重大项目格局,将有力带动临港海洋文化培育及特色旅游品牌的打造。

    二、立足十三五规划,推动“两区两城”建设

  委员提出“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促进产城联动”建议。在《浦东新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浦东新区要“推动文化创意与旅游、体育等多元产业的融合发展”、“做好洋山港临海地带的旅游会展工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核心功能区旅游目的地和世界一流的会展场所。”

  作为上海面向未来的战略空间,临港地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意义、肩负特殊使命。临港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主体承载区,是以自贸区创新、产业科技创新为特色的开发创新先行试验区,将打造成为以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国际智造城”,以产城深度融合、生态美丽宜居、海洋文化繁荣为内涵的“滨海未来城”。而在“两区、两城”的蓝图上,产城融合是贯穿临港发展的主线。

    三、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游艇会”项目建设

  委员提出“推进和加快游艇会项目建设”及“研究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可行性”的建议。

  临港主城区开发主体之一——港城集团已从2007年启动滴水湖游艇俱乐部项目,经过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施工建设以及运营模式的探讨和筹备工作的开展,于2017年7月21日已进入试运营阶段。

  1、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建设背景。为了加快临港新城的发展,完善主城区的功能配套,提升主城区的形象。上海市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9月11日下发了《关于临港新城中心区一期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商业中心地块、WNW-B1地块、南岛屿)的批复》文件,同意南岛屿的相关修订内容及规划控制要求,将南岛屿的功能定位为以商业商务和游艇休闲体育功能为主。南岛占地约16.43公顷,除公共绿地2.97公顷外,其余13.46公顷为皇冠假日酒店及游艇俱乐部项目用地。作为港城集团从土地开发转型为功能开发的具体落地项目,滴水湖皇冠酒店及游艇俱乐部项目承载着提升城市功能层级的职能。

  2、滴水湖游艇俱乐部目前进展。考虑到项目的施工周期和城市功能需求的紧迫程度,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于2008年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1月份试营业。结合酒店运营两年来的市场反馈和功能需求等因素,滴水湖游艇俱乐部项目在2013年11月完成了前期决策和初步设计工作,并于2014年4月开始项目的施工建设。2014年,滴水湖游艇俱乐部水上码头施工完成。2016年年初,俱乐部陆上部分施工也基本完工。2017年7月21日举办隆重的开业仪式,项目进入到试运营阶段。

  3、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基本情况。作为临港首个建成并对外营业的游艇俱乐部,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占地7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9 平方米,其中地上2398 平方米,地下2981 平方米。建筑分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高度19.478 米。其外形设计理念是皇冠假日酒店五片叶子以特定角度旋转而衍生出一片新的叶子,继而在湖边码头处形成一艘游艇。码头部分总共54个泊位,可以停靠长10-12米,宽3.8-4.1米的游艇,满载吃水度为1.1米,设计航道水深为2.2米。

  游艇俱乐部地下一层为后勤办公区域及休闲娱乐区,作为皇冠酒店的有效功能补充,进一步提升住店客人的满意度。地上一层和二层的餐饮区域也将有效丰富皇冠酒店餐饮的种类,使客人用餐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将客人真正留在南岛。俱乐部的多功能厅、红酒吧以及三楼的大平台,也将为皇冠酒店及游艇俱乐部客人带来新的消费体验。该游艇俱乐部将作为上海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的有益补充,也必将成为临港主城区热点的水上休闲旅游新去处。

  4、关于充分听取业内专家意见。从项目规划初始,港城集团围绕俱乐部的功能定位、客源结构、码头设计、船艇种类、运营模式等方面,拜访了国内多家知名游艇俱乐部,并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行业专家为项目出谋划策,如国内最早的浪骑游艇会黄锦荣经理、苏州太湖水星俱乐部董事长吴奇珉先生和销售总监王丽娜女士,以及国内最早一批游艇行业从事的丁晶晶女士等行业专家。另外也拜访了浦东海事王福明所长、中国邮轮游艇协会周伟明老师、上海国际客运中心魏强老师等行业专家。为项目的管理发展以及运营模式提供了很多真知灼见。俱乐部以后也将继续加强专家团队的指导作用,推进和加快项目建设。

  港城集团已建成的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将是湖上面向东海出海最快的游艇基地,未来将其打造成长三角地区常年游艇展示中心,提供游艇租赁、游艇托管、游艇销售、维修保养、酒店和餐饮等服务为一体的临港游艇4S店。

  感谢您为临港发展建言献策,希望您继续支持临港的开发建设。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A539

邮编:201306

联系人:林发明       

电话:18018880880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8-06-14



    对新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19906.html

    索取号:

  ZD07-20180521-002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经〔2018〕40号

    关键词:

  提案的答复

    信息名称:

  对新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两会办理公开

    内容:

李建超委员、潘美仙委员、徐瑶玲委员:

  你们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第六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临港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项目的建议》提案(第005号)已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临港地区旅游及临港未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针对提案中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临港, 2003年开发以来至今已走过十五年的风风雨雨,从“潮来一片汪洋,潮去一片芦苇荡”,到今天发展成由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主产业区、综合区、主城区及临港奉贤园区六大板块,共315平方公里组成的上海“最后一块宝地”。

  李委员、徐委员及潘委员提出的推进滴水湖旅游建设、加快建设游艇会的项目对促进临港建设集旅游休闲、运动娱乐、商业赛事等于一体的滨海新城有特殊的意义。

    一、重特色、精打造、深挖掘,努力发展临港特色旅游品牌

  委员们建议“把临港地区建成具有湖海文化的集旅游休闲、运动娱乐、商业赛事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海洋文化旅游集散地”。

  2015年,临港编制了《上海临港主城区旅游发展规划》,该规划对滴水湖及周边的水上运动方向有以下的发展预期:将滴水湖打造上海休闲娱乐目的地、体育休闲运动目的地,集水上运动游乐、体育运动、旅游演艺、休闲度假于一体。

  临港管委会积极推动地区内旅游资源之间的联动。现已推出滴水湖环湖80米景观带、滴水湖西岛、春花秋色公园等自然景观资源,还有已经开放的中国航海博物馆,预计于2018年暑期正式开园的海昌海洋公园,该园年接待设计规模达到300 万人次,成熟之后将达到500万人次,将有力拉动临港海洋类重点项目发展。以及全球建筑面积最大的上海天文馆在临港开工兴建,2020年建成开放。冰雪之星项目也在进一步推进中,争取2018年年底开工。形成以“两园两馆一中心”(海昌+冰雪之星;航博馆+天文馆;帆船帆板中心)的重大项目格局,将有力带动临港海洋文化培育及特色旅游品牌的打造。

    二、立足十三五规划,推动“两区两城”建设

  委员们提出的“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促进产城联动”建议。在《浦东新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浦东新区要“推动文化创意与旅游、体育等多元产业的融合发展”、“做好洋山港临海地带的旅游会展工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核心功能区旅游目的地和世界一流的会展场所。”

  作为上海面向未来的战略空间,临港地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意义、肩负特殊使命。临港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主体承载区,是以自贸区创新、产业科技创新为特色的开发创新先行试验区,将打造成为以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国际智造城”,以产城深度融合、生态美丽宜居、海洋文化繁荣为内涵的“滨海未来城”。而在“两区、两城”的蓝图上,产城融合是贯穿临港发展的主线。

    三、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游艇会”项目建设

  委员们提出“推进和加快游艇会项目建设”及“研究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可行性”的建议。

  临港主城区开发主体之一——港城集团已从2007年启动滴水湖游艇俱乐部项目,经过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施工建设以及运营模式的探讨和筹备工作的开展,于2017年7月21日已进入试运营阶段。

  1、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建设背景。为了加快临港新城的发展,完善主城区的功能配套,提升主城区的形象。上海市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9月11日下发了《关于临港新城中心区一期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商业中心地块、WNW-B1地块、南岛屿)的批复》文件,同意南岛屿的相关修订内容及规划控制要求,将南岛屿的功能定位为以商业商务和游艇休闲体育功能为主。南岛占地约16.43公顷,除公共绿地2.97公顷外,其余13.46公顷为皇冠假日酒店及游艇俱乐部项目用地。作为港城集团从土地开发转型为功能开发的具体落地项目,滴水湖皇冠酒店及游艇俱乐部项目承载着提升城市功能层级的职能。

  2、滴水湖游艇俱乐部目前进展。考虑到项目的施工周期和城市功能需求的紧迫程度,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于2008年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1月份试营业。结合酒店运营两年来的市场反馈和功能需求等因素,滴水湖游艇俱乐部项目在2013年11月完成了前期决策和初步设计工作,并于2014年4月开始项目的施工建设。2014年,滴水湖游艇俱乐部水上码头施工完成。2016年年初,俱乐部陆上部分施工也基本完工。2017年7月21日举办隆重的开业仪式,项目进入到试运营阶段。

  3、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基本情况。作为临港首个建成并对外营业的游艇俱乐部,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占地7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9 平方米,其中地上2398 平方米,地下2981 平方米。建筑分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高度19.478 米。其外形设计理念是皇冠假日酒店五片叶子以特定角度旋转而衍生出一片新的叶子,继而在湖边码头处形成一艘游艇。码头部分总共54个泊位,可以停靠长10-12米,宽3.8-4.1米的游艇,满载吃水度为1.1米,设计航道水深为2.2米。

  游艇俱乐部地下一层为后勤办公区域及休闲娱乐区,作为皇冠酒店的有效功能补充,进一步提升住店客人的满意度。地上一层和二层的餐饮区域也将有效丰富皇冠酒店餐饮的种类,使客人用餐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将客人真正留在南岛。俱乐部的多功能厅、红酒吧以及三楼的大平台,也将为皇冠酒店及游艇俱乐部客人带来新的消费体验。该游艇俱乐部将作为上海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的有益补充,也必将成为临港主城区热点的水上休闲旅游新去处。

  4、关于充分听取业内专家意见。从项目规划初始,港城集团围绕俱乐部的功能定位、客源结构、码头设计、船艇种类、运营模式等方面,拜访了国内多家知名游艇俱乐部,并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行业专家为项目出谋划策,如国内最早的浪骑游艇会黄锦荣经理、苏州太湖水星俱乐部董事长吴奇珉先生和销售总监王丽娜女士,以及国内最早一批游艇行业从事的丁晶晶女士等行业专家。另外也拜访了浦东海事王福明所长、中国邮轮游艇协会周伟明老师、上海国际客运中心魏强老师等行业专家。为项目的管理发展以及运营模式提供了很多真知灼见。俱乐部以后也将继续加强专家团队的指导作用,推进和加快项目建设。

  港城集团已建成的滴水湖游艇俱乐部将是湖上面向东海出海最快的游艇基地,未来将其打造成长三角地区常年游艇展示中心,提供游艇租赁、游艇托管、游艇销售、维修保养、酒店和餐饮等服务为一体的临港游艇4S店。

  感谢你们为临港发展建言献策,希望你们继续支持临港的开发建设。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A539

邮编:201306

联系人:林发明       

电话:18018880880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8-05-21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6号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9714.html


    索取号:

  ZD07-20180518-001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计〔2018〕14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6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

尊敬的张悦、曹建华、吴焕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的第0236号提案《关于建设上海中医药特色森林公园,将临港地区打造成健康中国体验中心的建议》收悉,提案对建设上海中医药特色森林公园的背景情况和临港的优势条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在此,非常感谢您对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港生态城市建设发展势头良好,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进展顺利。2017年,临港地区新增城市绿地141.28公顷,超出年度计划数的27%。2016至2018年,南汇新城镇新增造林面积1757.6亩。至“十三五”期末,森林覆盖率将从9.79%提升至13.55%,为全市绿化林地建设做出了贡献。

  从临港地区发展条件本身来看,临港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基地,在南汇新城东侧形成了良好的湿地生态基底,在西侧有大量的农田和林地基底支撑,同时,有滴水湖作为城市生态空间的亮点,集河、湖、海的重要生态要素集聚一身,而实际的生态空间的利用尚显不足,生态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对于临港生态系统的再定位非常重要,未来发展应注重以人的使用为导向的生态系统建设。以往的生态空间建设模式是以生态作为核心要求的,对于人的活动考虑较少,未来应在生态系统定位上逐步向人的使用角度倾斜,使临港的生态系统变为临港人的生态系统。

  同时,在临港总体规划中规划了大量结构性绿地空间以及大尺度的公园带,提出在总体结构上,城市总体以及各个片区均形成“生态保护壳+生态走廊+生态核”的格局。规划五条生态通廊,并成为上海市市域森林通廊的组成部分:滨海森林通廊、大治河森林通廊、沪芦森林通廊以及新城内部的两港大道森林通廊和泐马河森林通廊。其中,滨海、大治河和泐马河森林通廊形成新城总体的“生态保护壳”,其余两条形成新城总体的“生态走廊”。规划在中心区(主城区)和主产业区之间,结合两港大道森林通廊建设以生态保育和休闲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型的城市郊区公园性质的临港森林,以此形成临港新城的“城市生态核”,总体上形成以生态景观为主并体现不同特色的大型郊野式公园。同时,在南汇新城内也规划二环公园带和楔形绿地,形成了较好的生态格局,然而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大尺度的结构性绿地无法一次性实施,而由于临港本身人口增长缓慢,对于绿地使用的需求明显不足,其实施也存在一些瓶颈。

  关于建设上海中医药特色森林公园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对于推动临港森林建设有很大帮助。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临港森林用地与基本农田有所冲突,目前正在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同时,我们目前正在推进环境本地调查和评估,由于临港地区地下水位高、土壤盐碱化严重,对于绿化种植而言也有很多不利因素,能否种植一些中药植物也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和评估。

  总之,在今后的开发建设中,我们将充分吸收和采纳您的建议,力争建设具有上海中医药特色的森林公园。再次感谢您为临港地区发展出谋划策,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开发建设!特此回复。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A526

邮编:201306

联系人:张贤耀      

电话:18018880657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8-05-18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18提案的答复

https://www.lgxc.gov.cn/contents/29/38.html

    索取号:

  ZD07-20180509-001

    文件编号:

  沪临地管委建〔2018〕25号

    关键词:

  提案答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18提案的答复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

曹艳春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铲除临港地区的一枝黄花,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上海临港发展的热心关注和宝贵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拿大一枝黄花(Solidago Canadensis L),是多年生草本菊科植物,原产于北美。近年来,“一枝黄花”在临港部分荒地中有所发现。由于一枝黄花繁殖蔓延能力强,较难根除,要避免将一枝黄花植株或带有其残根、残茎和种子的土壤携带至非发生地,造成人为传播。

  生态环境是临港地区发展的最大优势。作为体现未来发展理念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临港地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原则,高度重视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和环境营造。一直以来,临港管委会高度重视一枝黄花的防控工作,通过春秋两季分段防除等手段,有效地遏制了一枝黄花扩展蔓延的势头。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管委会将组织各开发公司对所辖地块加强调查,明确一枝黄花春季发生地段及面积,做好标记。在摸清发生情况基础上,抓住春季生长量小、化学防除效果好、易于拔除等有利条件,搞好人工铲除、药剂防除等春防,以减轻秋灭压力。同时,将加大对一枝黄花危害的普及和宣传,组织建设单位、养护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以确保临港地区的环境和生态安全。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申港大道200号

邮编:201306

联系人:冯文庆

电话:021-68287013

附加文档:无

时间:2018-05-0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

https://www.lgxc.gov.cn/channels/39.html


    发展改革处

  第一条 负责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跟踪分析,衔接、平衡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相关区域规划;牵头组织管委会重大课题、重大方案研究工作;负责管委会上报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专业性重要请示和报告。

  第二条 负责综合经济分析。研究提出区域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解下达区域内开发主体、相关镇的年度任务;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牵头组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及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研究区域改革问题,提出年度改革工作重点,按全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第三条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提出区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下达、跟踪推进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第四条 负责政府投资管理。研究提出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配合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拨付,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组织研究和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的前期储备工作,负责区域内土地储备项目审核。

  第五条 负责重大项目统筹推进。落实管委会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工作总体部署,编制并统筹推进产业科技、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年度计划。

  第六条 负责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研究提出区域产业发展总体战略;贯彻执行本市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统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

  第七条 负责社会领域综合协调。根据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区域社会发展战略;负责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综合平衡与衔接;组织编制区域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第八条 负责统计管理。做好新片区规划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情况的统计单列工作。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相关区建立覆盖新片区规划范围的统计指标体系,定期提供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配合落实由市相关部门、相关区负责实施的国家、市以及所在行政区的统计、普查及调查任务。负责临港新片区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定期整理、编制、核定、公布本区域重要统计资料和数据,全面准确反映区域经济社会状况。

  第九条 负责牵头研究智慧城市总体方案并统筹推进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条 负责南汇新城镇相应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商业和文体旅游处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商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区域内商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 负责拟定区域内商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文化、体育、旅游的融合发展。

  第三条 负责完善和提升社区商业配置,不断优化宜居环境,推动菜市场等社区商业运营的新模式、新范例。

  第四条 负责完善和提升地区商业配置,服务商业项目落地及运营,发挥新片区创新优势,鼓励并推动新零售、新业态的布局。不断浓厚区域商业氛围、优化商业环境。

  第五条 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旅游产业的项目引进,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和开发,加强文旅资源的推广。加强政策引导,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

  第六条 负责拟定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中长期规划,做好区域内重大文旅活动的管理、组织、实施。

  第七条 负责编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八条 负责对接艺术品展览、交易市场资源,发挥新片区优势,推动建立艺术品交易、展示平台。

  第九条 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资源和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智慧化运营、信息化管理,推动智能化景点及景区建设和服务。

  第十条 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勘察、初审或审批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培育和发展文化消费市场和旅游市场,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协助做好相关执法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的规划管理和指导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及管理制度。处理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投诉事宜。

  第十二条 负责推动区域内体育产业发展,引入优质市场资源,推动行业协会、俱乐部等体育产业项目的落地。

  第十三条 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中长期规划,指导、组织、实施、保障相关赛事活动。推动赛事活动和体育产业项目的融合发展。

  第十四条 负责区域内重点体育资源的排摸和梳理,推动体育设施的共享及推广。

  第十五条 负责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体育市场。

  第十六条 负责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第十七条 负责推动创新发展,加强商业、文化、体育、旅游各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与金融、科技产业的相结合的新型业态。

  第十八条 负责南汇新城镇相应工作。

  第十九条 完成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和自然资源处

  第一条 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研究起草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地名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 配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划定、实施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第三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单元规划、详细规划及政府其他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辖区内街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审核各类规划。

  第四条 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区级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地名、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审批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及规划、土地、档案竣工验收及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第六条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市级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推进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第七条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第八条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做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做好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做好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九条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做好各类土地的开垦、整理、复垦(减量化)管理工作。

  第十条 负责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第十一条 负责有关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依据国家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有关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依法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和土地收回、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辖区内乡镇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农民建房、设施农用地备案等规划、土地管理工作,以及乡镇土地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南汇新城镇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违法用地调查统计、土地变更等土地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南汇新城镇相应工作。

  第十四条 完成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和市容管理处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域生态环境、水务、海洋、市容环卫、绿化林业及农业的实际需要,组织拟定有关规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行业改革发展及重大事项的课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行业规划和行业现状数据的整合、归集工作。

  第二条 负责行业审批。负责生态环境、水务、海洋、市容环卫、绿化林业、渣土等行业审批事项(含验收)的审批、行政协助等工作。

  第三条 负责生态环境的保护。协调推进地表水生态环境、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区达标和海洋生态环境工作;负责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相关监督工作,配合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监管体系。

  第四条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督察。开展相关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察,跟踪督促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落实,跟踪督促上级领导对督察工作的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上海市环保督察及相关专项督察,做好督察结果和问题线索的移交移送及其后续相关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工作;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参与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五条 负责市容和城市景观的协调推进。负责城市四级公园体系建设(含步道、河道);负责对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公共厕所、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环卫设施的养护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车辆清洗场站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市容环境质量检查监督考评;负责对城市景观灯光、城市雕塑养护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对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场所系统的日常运营开展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非生活垃圾和渣土处置与管理;负责对环卫作业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单位的指导和监管;负责环卫经营性服务费征收管理的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 负责绿化林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绿地、林地及公共绿地建设及管理,负责林业建设项目推进、协调、森林资源的行业管理和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组织义务植树活动、群众绿化工作;负责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负责绿地、林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

  第八条 负责水资源保护和供排水管理。负责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水资源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海洋事务和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开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负责供水、排水行业管理,开展对区管供排水企业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供水和排水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监督落实。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调度的监管。

  第九条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以及防汛防台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监督落实,承担水利工程的稽查工作。负责南汇新城镇防汛防台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 负责农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承担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计划的管理,负责实施基本农田的生态维护与专项资金管理及政策兑现的监管工作。负责农村金融服务、农业会展的组织实施,农业旅游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管理的推进落实及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合作社管理与业务指导以及农民增收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标准制定与协调推进。

  第十二条 负责南汇新城镇相应工作。

  第十三条 完成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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